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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男友變街友狂翻垃圾桶...相認後神展開 網友都笑了

▲路上巧遇超邋遢前男友,網友腦補他家道中落流落街頭(示意圖/pixabay)

有些人分手分得不愉快,在路上遇到前任男女朋友覺得好尷尬,巴不得可以挖個洞躲起來。日前1名網友表示,遇到1名正在翻垃圾桶的男子,不但頭髮凌亂、還穿著舊褐色外套、髒破牛仔褲和夾腳拖,讓他「直覺是街友在找東西吃」,豈料定睛一看,竟然是好久沒有聯絡的前男友。

看到男子側臉時,網友嚇到愣住了,他在Dcard上發文表示,遇到了大學時期的男朋友,「整個人消瘦許多、看起來很疲憊的樣子」。當網友還在糾結到底要不要相認時,前男友已經翻出了1個寶特瓶,起身準備離去。

▼想起過去種種讓網友不禁感傷了起來(示意圖/Pixabay)

前男友接著問:「該不會你以為我是街友在翻垃圾桶找吃的?」看到這種反應網友知道自己搞錯了,但仍嚥不下這口氣,他反駁「不然你剛剛翻垃圾桶,而且又穿這麼頹廢幹麼?拍戲嗎?」

前男友無奈搖搖頭,拿起空瓶指了指一旁的加油站:「我騎車騎到一半沒油,找空瓶子加油啊」,一切的誤會自此解開,網友也破涕為笑。2人也因此開啟了話題,原來前男友決心要考研究所,晚上論文寫到一半想找文獻,就隨便穿一穿出門去學校圖書館找書,因緣巧合下才造就這場美麗的誤會。

看到這段奇杷的經歷,不少網友覺得好校推文,「竟然髒到會讓人以為是流浪漢,這潛力不容小覷」、「太會腦補了」、「在一起!在一起!」而最後原PO也出面回應:「後續就是我與遊民男友復合了。」讓許多網友拍手叫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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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辦案法制化/緝私GPS蒐證士官長被判刑 促成修法

海巡署五二岸巡大隊王姓士官長4年前使用GPS查走私香菸,去年遭最高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有罪定讞,此判決不只震撼警界,也促成法界修法,讓執法人員能有法律依據;警界開始取得上級長官同意書之外,在申請通信監察書內備註,避免辦案還惹禍上身。

王姓士官長4年前懷疑某公司走私菸品,將GPS裝該公司貨情趣商品推薦車上蒐集跡證,7日後王欲將GPS取下,被發現報警。王坦承未依法向長官報備,並強調沒針對當事人隱私,何況「車子在路上跑,路人都能看見」,不算「非公開活動」。

最高法院認為,車輛行駛軌跡等定位資訊,等同駕駛人個人行動訊息,符合「非公開活動」定義,且GPS監控密度遠超出人力所能,已侵犯憲法保障人民的隱私權,達到「強制偵查」程度,以公權力侵害私領域,判拘役50天,可易科罰金,緩刑2年。

嘉義市警察局刑警大隊長丁靖指出,現在警力和車輛不足,只好用新興科技,GPS是選項之一,最高法院判決後,他跟部屬說,凡事按程序來,按警察職權行使法先拿到長官的同意書,申請通訊監察時,備註所使用器材,「同意書能保障你們使用的正當性」,但到法院就要看個別法官的認定。

法界人士表示,遭判有罪的士官長沒取得長官的同意書,也未接受檢察官指揮,法官才會認定妨害秘密罪成立,目前警界作法已有改進,基層莫因此過於驚慌。但根本解決之道,仍應儘速立法解決,兼顧程序保障與真實發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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